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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經濟拮据,向國小女兒同學借錢!

新北市一名紀姓女子因經濟拮据,竟將歪腦筋動到國小女兒的同學身上,去年10月間謊稱沒錢看病,4度向9歲女兒的同學借了共1萬2360元,還交代對方要保守秘密,事後卻有借無還,因而挨告。新北地檢署偵結,今依準詐欺罪嫌起訴她。
 
起訴指出,紀女(31歲)因沒有固定工作、經濟拮据,時常向人借錢過日子。去年10月間,她突發奇想,佯稱自己生病卻沒錢看醫生,向當時就讀國小四年級的女兒的女性同學借錢,沒想到女童一下就答應,拿出自己存款中的7000元,借給紀女。
 
紀女得手後食髓知味,又陸續向女童借錢,一共借了4次共12360元,還不斷叮嚀女童要保守秘密、不可以告訴別人,而且她「一定會還錢」。不過女童父親發現她的撲滿內存款短少,詢問才知遭紀女借走,但紀女卻始終未還錢,女童家長於是報警提告。
 
紀女坦承向女兒同學借錢後花光光,且一直都沒還錢,新北地檢署認為她明知自身沒有還款能力,卻利用女兒同學知慮淺薄詐取金錢,今依準詐欺罪將她起訴。(
 
 

借貸款 注意事項


1、年齡要求:各類借款皆需滿20歲以上。

2、貸款利率:貸款年利率2%-18%,依照借款人提供的自身條件不同而異,再由借貸雙方協議後訂定最終利率。

3、還款期限:最低3個月,最長180個月,依照借貸雙方協議而訂。

4、借款案例:A君急需現金30萬元,經多方比較利率後選定金主,雙方簽定於36個月內須還清借款,年利率6%計算,手續費:3000元,每期還款金額9127元,最後一期9111元,總還款金額新台幣328,556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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