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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錢的境界

 

 文.余光中

  一提起借錢,沒有幾個人不膽戰心驚的。有限的幾張鈔票,好端端地隱居在自己的口袋裡,忽然一隻手伸過來要把它帶走,真教人一點安全感都沒有。借錢的威脅不下於核子戰爭:後者畢竟不常發生,而且同難者眾,前者的命中率卻是百分之百,天下之大,那隻手卻是朝你一個人伸過來的。

  借錢,實在是一件緊張的事,富於戲劇性。借錢是一種神經戰,緊張的程度,可比求婚,因為兩者都是秘密進行,而面臨的答覆,至少有一半可能是「不肯」。不同的是,成功的求婚人留下,永遠留下,失敗的求婚人離去,永遠離去;可是借錢的人,無論成功或失敗,永遠有去無回,除非他再來借錢。

  除非有奇跡發生,借出去的錢是不會自動回來的。所謂「借」,實在只是一種雅稱。「借」的理論,完全建築在「還」的假設上。有了這個大膽假設,借錢的人才能名正言順,理直氣壯,貸款的人才能心安理得,至少也不至於感覺毫無希望。也許當初,借的人確有還的誠意,至少有一種決心要還的幻覺。等到借來的錢用光了,事過境遷,第二種幻覺便漸漸形成。他會覺得,那一筆錢本來是「無中生有」變出來的,現在要他「重歸於無」變回去,未免有點不甘心。「誰教他比我有錢呢?」朦朦朧朧之中,升起了這個念頭。「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。人之道則不然,損不足以奉有餘。」當初就是因為不足,才需要向人借錢,現在要還錢給人,豈非損不足以奉有餘,簡直有悖天道了。日子一久,還錢的念頭漸漸由淡趨無。

  久借不還,「借」就變了質,成為--成為什麼呢?「偷」吧?明明是當面發生的事情,不能叫偷。「搶」嗎?也不能算搶,因為對方明明同意。借錢和這兩件事最大的不同,就是後者往往施於陌生人,而前者往往行於親朋之間。此外,偷和搶定義分明,只要出了手,罪行便告成立。久借不還--也許就叫「賴」吧--對「受害人」的影響顯然相似,其「罪」本身卻是漸漸形成的。只要借者心存還錢之念,那麼,就算事過三年五載,「賴」的行為仍不能成立。「不是不還,而是還沒有還。」這中間的道理,真是微妙極了。

  借錢,實在是介於藝術和戰術之間的事情。其實呢,貸方比借方更處於不利之境。借錢之難,難在啟齒。等到開了口,不,開了價,那塊「熱山芋」就拋給了對方。借錢需要勇氣,不借,恐怕需要更大的勇氣吧,這時,作為「受害人」的貸方,惶恐觳觫,囁嚅沉吟,一副搜索枯腸,藉詞推托的樣子。技巧就在這裡了。資深的借錢人反而神色泰然,眈眈注視對方,大有法官逼供犯人之概。在這種情勢下,無論那「犯人」提出什麼理由,都顯得像在說謊。招架乏力,沒有幾個人不終於乖乖拿出錢來的。所謂「終於」,其實過程很短,「不到一盞茶工夫」,客人早已得手。「月底一定奉還」。到了門口,客人再三保證。「不忙不忙,慢慢來。」主人再三安慰,大有孟嘗君的氣派。

  當然是慢慢來,也許就不再來了。問題是,孟嘗君的大方未必都像孟嘗君那麼大度。而那筆錢,不大不小,本來也許足夠把自己久想購買卻遲疑不忍下手的一樣東西買回家來,現在竟入了他人囊中,好不惱人,月底早過去了。等那客人還嗎?不可能;催他來還嗎?那怎麼可以!借錢不還,最多引起眾人畏懼,說不定還能贏人同情。至於向人索債,那簡直是卑鄙,守財奴的作風,將不見容於江湖。何況索債往往失敗;失敗於前,失友於後,花錢去買絕交,還有比這更愚蠢的事嗎?

  既然是這樣,借錢出去,就不該等人還。所謂「借錢」給人,事實上等於「送錢」給人,區別在於:「借錢」給人,並不能贏得慷慨的美名,更不能贏得借者的感激,因為「借」是期待「還」的,動機本來就不算高貴。參透了這點道理,真正聰明的人,應該乾脆送錢,而絕不借錢給人。錢,橫豎是丟定了,何不磊磊落落,大大方方,丟得有聲有色氣「某某真夠朋友!」聽起來豈不過癮。
 

 

  當然,借錢的一方也不是毫無波折的。面露寒酸之色,口吐囁嚅之言,所索又不過升斗之需,這是「低姿態」的借法,在戰術上早落下風。在借貸的世界裡,似乎有一個公式,那就是,開價愈低,借成的機會愈小。照理區區之數,應該很容易惜到,何至碰壁。問題在於,開價既低,來客的境遇窮困可知,身份也必然卑微。「兔子小開口」,充其量不過要一根胡蘿蔔吧。誰耐煩去敷衍一隻兔子呢?

  如果來者是一個資深的借錢人,他就懂得先要大開其口。「已經在別處籌了七八萬,能不能再調二萬五千,讓我周轉一下?」獅子搏兔,喧賓奪主,一時形勢互易,主人忽然變成了一隻小兔子。小兔子就算捐軀成仁,恐怕也難塞大獅的牙縫。這樣一來,自卑感就從客人轉移到主人,借錢的人趾高氣揚,出錢的人反而無地自容了。「真對不起,近來我也--(也怎麼樣呢?捉襟見肘呢?還是三餐不繼呢?又不是你在借錢,何苦這麼自貶?)--我也--拿三千去,怎麼樣?」一面舌結唇顫,等待獅子宣判。「好吧,就先給我--五千好了。」二萬五千減成一個零頭,顯得既豪爽,又體貼,感激的反而是主人。潛意識裡面,好像是客人免了他二萬,而不是他拿給客人五千。這是「中姿勢」的借法。

  至於「高姿勢」,那裡面的學問就太大了,簡直有一點天人之際的意味。善借者不是向私人,而是向國家借。借口不再是一根胡蘿蔔,而是好幾根煙囪。借的對象不再是一個人,而是千百萬人。債主的人數等於人口的總數,反而不像欠任何人的錢了。至於怎麼還法,甚至要不要還,豈是胡蘿蔔的境界所能瞭解的。此之渭「大借若還」。

摘自《星火》2000年第11期
 


 
 

借貸款 注意事項


1、年齡要求:各類借款皆需滿20歲以上。

2、貸款利率:貸款年利率2%-18%,依照借款人提供的自身條件不同而異,再由借貸雙方協議後訂定最終利率。

3、還款期限:最低3個月,最長180個月,依照借貸雙方協議而訂。

4、借款案例:A君急需現金30萬元,經多方比較利率後選定金主,雙方簽定於36個月內須還清借款,年利率6%計算,手續費:3000元,每期還款金額9127元,最後一期9111元,總還款金額新台幣328,556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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